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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芈月传》版权风波不断 原著作者一审败诉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5-12-03

  案件回顾:

  11月10日,在《芈月传》北京卫视和乐视网开播发布会当天,原著小说作者、编剧之一蒋胜男通过微博发文,试图说明自己才是该剧的原著作者和编剧;蒋胜男表示在签订剧本创作合同之后,就开始对自己的原著小说进行电视剧本的改编,所有的剧本均由其一人完成,并无任何合作改编者。但《芈月传》官方海报上她成为原创编剧,在她的署名之后增加了一位“总编剧”王小平,也没有注明是根据《芈月传》原著小说改编字样,且蒋胜男方面认为王小平和制片方在多个场合称该剧为原创剧本,否认有《芈月传》小说的存在。遂向法院起诉《芈月传》出品方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

  

芈月传


  《芈月传》出品方的意见:

  《芈月传》出品方认为,蒋胜男所说的提交了53集剧本成为“2009年网络流出的7000字草稿”。且蒋胜男提交的剧本一直不能令制片方满意,故片方另行委托编剧王小平担任电视剧《芈月传》总编剧。除此之外,这份声明显示,根据协议,蒋胜男承诺在电视剧《芈月传》播出同期才会将原著创意出版小说并发行。但遗憾的是,在电视剧《芈月传》播出前,署名为“蒋胜男著”的小说《芈月传》却已经公开出版、发行,指出蒋胜男违约。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蒋女士与星格拉公司签订的《电视剧剧本创作合同》《补充协议》《授权书》,蒋女士负有在电视剧播出前不出版原著及在网络上发布的义务。蒋女士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制片方同意小说在2015年6月底出版或小说出版发行得到花儿影视公司授权,故其在电视剧播出前出版、发行小说《芈月传》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北京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蒋女士立即停止小说《芈月传》的出版发行,同时驳回了花儿影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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