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巨昆律师具有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双学位,1995年获得律师资格,曾在深圳市执业10余年。本律师具有在天津市市机关工作经验和大型企业管理经验。执业20年来先后担任多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中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代理了大量民商、刑事、行政诉讼案件,其中不乏具有全国影响的大案要案。
本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目标,勤勉尽责,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部分案例:
1、怡润房地产开发(天津)有限公司与江苏省张家港农业支行借款纠纷案;
2、天津建筑设计院与天津永泰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质量纠纷案;
3、天津永泰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天津顺驰公司房地产包销合同纠纷案;
4、深圳旺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总部、深圳科松智能科技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
5、天津市河北区有线电视台与珠海鑫海集团公司联营合同纠纷案;
6、深圳鸣初科技与河南弘扬文化传播集团公司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
7、深圳光宝康电子科技公司与合肥金水房地产开发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
8、深圳港丰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鑫宇光电科技公司产品质量纠纷案;
9、天津三金海电力设备公司股权争议纠纷案;
10、重庆赛博数码广场重大责任事故案;
11、天津陈某与济南美食美客投资管理公司特许加盟纠纷案;
12、北京大通国际货代公司与中钢天津贸易公司保管合同纠纷案;
13、北京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尽职调查;
14、深圳芭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改制专项法律服务;
15、袁某与深圳招商报关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16、穆某、杨某与天津塑立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案;
17、担任“海狗特大国际走私毒品案”第三被告香港人谭某担任辩护人;
18、担任深圳盐田港挖地道从香港走私案第一被告叶某的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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